龙华区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信息
时间 : 2018-04-16 10:14 来源 : 市教育局基教处(学前处)
原则要求
统一集中招生时间
本学年幼儿园集中招生时段为5月2日至6月22日,公布招生通知在4月25日前。
公办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2日至5月20日,查验材料时间为5月21日-6月1日,录取名单时间为6月4日-8日。(网上报名的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时间)
其他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日-6月8日,查验材料时间为6月9日-6月17日,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18日-22日。(如有富余学位时,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)
公开报名和录取方式
原则上,幼儿园应在集中招生开始后,通过现场或本园网站等途径发放报名表,告知查验报名相关材料的种类和时间,以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。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,在幼儿园宣传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录取名单及录取年级。
其中,龙华区第一幼儿园、龙华区第三幼儿园、梅龙实验幼儿园、丰润幼儿园实行入园积分,网上报名。产权配套园严格按照积分入园招生顺序录取,非产权配套园参照执行。
正在建设中的和平里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、星河传奇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、玖龙玺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、金域九悦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,以上小区住户有幼儿入园需求的,请于4月22日前到各自小区物业管理处做学位摸底登记。
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参照表
说明:
1.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。
2.招生系统根据户籍、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,学位申请材料经市社工委“织网工程”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,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。
3.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赁信息、其他类住房(自建房、军产房、集资房、集体宿舍)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,但不参与积分。
4.以上积分办法用于龙华区第一幼儿园、龙华区第三幼儿园、梅龙实验幼儿园、丰润幼儿园,其他幼儿园参照制定。
明确各年龄班招生对象
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(含9月1日)后-2015年8月31日(含31日)前出生的儿童,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。经龙华区教育局同意,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-3岁儿童的小小班。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。
幼儿园调整计划或办学形式,须经龙华区教育局学前科同意。幼儿园招生方案须经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并实施。
免试就近入学
幼儿园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。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,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。
报名时须准备的材料
适龄儿童的身份证(通行证或护照等)、预防接种证明;
父母(或监护人)身份证(非深户籍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,尚未办理的今年可暂不提供)、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(房产证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)。
同等条件下,父母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。从2019-2020学年开始,幼儿园招生录取将与本市居住制度结合。
幼儿园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查验材料结束后,幼儿园应以短信、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家长录取结果,未被录取的儿童,家长有疑问的,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。
新生入园准备
收到录取结果后,儿童父母(或监护人)须带孩子到幼儿园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,合格者方可入园,办理入园手续的时候,家长须如实完整填写《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“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”,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。
家长可到幼儿园公示栏获取,或拨打区教育局学前科咨询幼儿园招生相关信息。
龙华区教育局学前科电话:0755-23336299
龙华区幼儿园通讯一览表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龙华教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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