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征集情况
时间 : 2019-12-20 11:59 来源 : 深圳市教育局
我局于2019年12月3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《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市政府令第305号)有关规定,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:
序号 |
意见建议内容 |
采纳情况 |
1 |
第二章第三条“围绕学生发展的关键能力,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。”学校课程体系不应只围绕关键能力,还应围绕学校的办学理念、培养目标、办学特色,可否再完善一些? |
采纳。本办法第二章第三条修改为“围绕学生发展的关键能力和学校的办学理念,建设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。” |
2 |
第六章第十六条“教育科研基地学校专项经费主要用途”应规定可以支付本校教师参与研究工作的劳务费。 |
不采纳。基地学校的经费来源属于教育经费附加,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,不允许支付本校教师的劳务费。 |
深圳市教育局
2019年12月18日